本报综合消息 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收藏画作被浸泡,赵某将楼上业主吴某和代理出租房屋的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因3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吴某和中大恒基公司分别赔偿赵某6万元和3万元。
2007年8月,赵某放置在顶柜的书画作品被楼上漏水浸泡,经查漏水系因防水层老化所致。法院认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此,吴某对赵某的财产损害负有赔偿之责。赵某将书画作品放置在收纳杂物的房屋顶柜中,在发生漏水的第一时间里,经吴某提示后仍未检查书画作品并调整存放位置,导致损失扩大。中大恒基公司也有义务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因此对损害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伊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