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周末
 
 
 
2009年2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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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杀手”电话
17名局长拿钱消灾

  2007年5至6月,四川多个县、市的18位正副局长,先后接到自称“杀手”的敲诈电话。短短1个多月,17名正副局长出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先后向“杀手”指定账号汇去“消灾款”11万余元。当两名“杀手”敲诈到第18个对象——资阳市张局长时,“杀手”游戏终于翻船。

  贵州省思南县农民朱应涛,2006年9月因诈骗罪被思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同年10月16日,朱释放出狱,前往厦门打工,认识了同乡陈仲军。两人意气相投,满脑子想着如何走歪门邪道一夜暴富,便萌生了冒充杀手敲诈四川官员的想法。

  2007年4月,朱应涛与同乡陈仲军以“杀手”身份打电话找到营山县某局局长:“你的仇人雇请我们从厦门到营山,要你的手和脚。我们对你调查一个多月,觉得你不是坏人,不愿下手。但兄弟们从厦门来,生活费、往返车船费你要承担。如果不给钱,即使砍不了你,也要砍你家人。”局长为了自身安全和替家人“消灾”,几经讨价还价,老老实实向朱应涛提供的账号汇了2000元“消灾款”。

  首单“买卖”的轻易成功,让朱应涛欣喜若狂。随后两天,朱应涛故伎重演,轻而易举地敲诈了阆中市和筠连县的两名局长。其中,阆中局长的5800元“消灾款”竟是家人背着他给朱应涛汇去的。连连得手的朱应涛在不断加大敲诈筹码的同时,伙同陈仲军将“生意”越做越大,1个多月时间内,他们先后成功敲诈四川各地17名正副局长,共勒索现金11.82万元。

  2008年5月28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朱应涛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撤销原思南县判处朱应涛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8000元之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判处陈仲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朱应涛不服一审判决,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近,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自《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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