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当天起,南京市正式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根据该市新政,从1月19日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由不低于总房款的30%调整为20%,第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40%降为20%。夫妻双方均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样按调整后的首付款比例执行。 (东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