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我市将对在本市慈善领域做出突出成绩或具有示范作用的个人、单位、组织、项目等进行表彰,并颁发首次“周口慈善奖”。即日起,个人、集体均可自荐或推荐,我市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慈善公益组织代表和专家代表将对申报者集中评审确定。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周口慈善奖”是为了表彰长期以来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有爱心和社会责任感,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等慈善公益领域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生动感人,并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的单位、项目及各界人士(含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
“周口慈善奖”设立慈善捐赠、慈善行为、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等4类奖项。申报条件分别为:慈善捐赠类,长期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关心和支持慈善事业,慈善捐赠数额较大,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个人申报条件一般为累计捐赠额5万元及以上;集体申报条件一般为累计捐赠额50万元及以上);慈善行为类,长期关心和从事慈善事业,为慈善事业无私奉献爱心、时间、精力,表现突出,堪称楷模的热心人士;慈善组织类,长期关心和从事慈善事业,具备合法性、持续性、创新性、公信力、影响力等要素,表现突出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公益机构;慈善项目类,在创新、管理、行业影响等方面对慈善事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慈善活动项目。
“周口慈善奖”的参评范围是:慈善行为主体在周口、慈善行为发生地在周口、对周口慈善事业有贡献,或者慈善行为与周口有关联的集体和个人。参评可以个人、集体自荐或推荐,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0日。报名者可以通过网上报名参与,登陆中华龙都网(www.zhld.com),在主页下面链接周口慈善网填写相关申报表,填妥后发送至邮箱zkcszhok@163.com;也可以现场报名,在网上下载推荐表后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送到周口慈善大会筹备组办公室(市区文明中路12号)。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强调,凡申报“周口慈善奖”慈善捐赠类的,必须提供具备合法效力的捐赠凭证,如捐赠专用票据、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等;推荐者应尊重被推荐者的意愿,征得被推荐者同意。另外,捐赠凭证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须在2009年3月10日前,送到周口慈善大会筹备组办公室。相关申报事宜可以拨打0394-8267899详细询问。
申报结束后,我市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慈善公益组织代表和专家代表将组成评审委员会,审查申报者资料,核实候选者事迹,评选各奖项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