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 坤
本报讯 又是一年3·15。日前,市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一次梳理,数字显示:2008年12315共受理各类信息13291件,比2007年上升29.74%。其中,咨询11290件、申诉1760件、举报241件,已办结申诉和举报1895件,办结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3.6万元。十大投诉热点令人难以放心,按消费性质和消费类别划分,12315现予以发布:
热点一
手机投诉居首
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去年共受理手机消费投诉498件,其中质量投诉354件,售后服务投诉144件,占各类商品投诉首位,较去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
主要问题有:经销商不提供发票及其他购买凭证,出现问题时争议大;部分手机质量没有保证,消费者被手机外观、价格及手机优惠套餐所迷惑;售后服务跟不上,经销商以种种理由推托不处理;售后服务修理时不做修理记录,致使“三包”责任难以履行;电视、网络购手机问题多,质量售后无保证,难以维权。
热点二
电动自行车投诉猛增
全市去年共受理电动自行车投诉440余件,与去年同期350件相比,投诉量净增25%,仅次于第一位的手机投诉。
主要问题有:电池投诉占总量的一半,说明书承诺跑得远,而实际相差甚远,商家为牟取暴利用价格低廉的废旧铅板和硫酸拼装电瓶、偷工减料、虚标电瓶容量等,致使电瓶的使用寿命短;器件故障投诉偶发生,刹车电路控制器失灵、线路短路起火、发动机出现故障等,致使电动自行车噪音大,爬坡能力差;售后不做修理记录,更换的电瓶其实是翻新的旧产品;出现问题想方设法拖延,不给退换商品。
热点三
食品安全备受关注
去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因而食品安全备受消费者关注。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是乳制品、面粉、调味品、食用油、酒、饮料和儿童小食品。尤其是三鹿奶粉检测出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消费者对奶制品行业乃至整个食品产业投诉和咨询剧增。
主要问题有:食品标示不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标准,有些食品滥用国家禁止的添加剂;部分食品卫生严重不合格;部分菌类食品水分含量过高,一些商家为了获取利润,超标加水以增加产品重量,导致食品不到保质期就腐烂变质,危害消费者的安全。
热点四
假劣农资投诉突显
去年,有关农资产品的质量投诉呈逐渐上升趋势,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问题日益突出。
主要问题有:一是假冒,利用农民群众文化程度低、鉴别能力低制假售假;二是偷工减料,高、中、低3个标准的复混肥,按国家标准氮、磷、钾有效养分总含量不得低于25%,但有些不法经销商的产品不达标;三是偷梁换柱,为了降低成本,不按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将复配药中高价值的农药成分用低价值农药甚至是国家禁用的农药来代替;四是掺假使假,有些经销商在饲料中掺入滑石粉甚至泥沙来坑害农民。
热点五
电器投诉居高不下
全市2008年共受理家电电子电器类产品投诉382件。由于去年夏季高温闷热,促使空调市场购销两旺,但是投诉也随之升温,其中送货安装和售后服务成为两大热点。
主要问题有:促销不讲诚信、广告承诺难以兑现、有意回避“三包”责任、售后服务缺乏规范和家电预收货款不能按时送货等问题,其中空调方面的送货和售后服务尤为严重,个别商家没有充足的安装队伍,临时雇用人员技术水平低、责任心差。
热点六
建材投诉剧增
去年装饰建材消费投诉共计320件,几乎与家用电器一样成为投诉热点。
主要问题有:一是水泥不凝固,经检验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二是复合木地板、实木地板起鼓、色差严重、开裂变形等;三是油漆刷后不干、刷后脱落;四是板材甲醛含量超标,板材变形、开裂、起鼓;五是关于水暖管件、建筑陶瓷和建筑钢材的以次充好问题。
热点七
化妆品维权取证难
全市去年共受理化妆品投诉123起。
主要问题有:化妆品过敏是第一大难题,一旦出现问题,经销商往往推托、搪塞,有很多化妆品缺乏“过敏”提示;消费者难享充分的知情权,相关规定还不规范,难以限制商家在销售时一定要告知化妆品的成分及适用肤质,以致于消费者出现过敏,商家则常以皮肤不适合推托;消费者缺乏化妆品知识,有做局部试验提示的往往被消费者忽视,使用之前不认真阅读说明书;化妆品鉴定成为投诉的难题,由于鉴定费用高,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无可奈何,责任难以认定,投诉也难以处理。
热点八
服装质量摩擦不断
服装类投诉主要表现在服装短期内面料起球、褪色、脱线等;皮鞋类投诉主要表现在皮鞋短期内开胶、开线等质量问题。
主要原因是:一是国家没有明确的“三包”规定,厂家和商家承诺“三包”期限较短;二是一些小门店和个体经营者被投诉后,多是推诿扯皮,不能及时为消费者处理;三是一些消费者在购买服装和皮鞋时不索要发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维权。
热点九
新型消费陷阱不少
近年来,电视购物、网上购物、使用预付消费卡购物等新型消费逐渐成为大众消费方式。由于行业规定不完善、签订合同内容复杂等原因,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发生。
主要问题有:一是商家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二是有的经营者利用电视、网络出售“三无”产品。三是售后服务无保障,维权成本高。
热点十
消费环境存在忧患
2008年,因消费环境不安全造成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投诉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
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商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消费时,因设施不安全或者管理不善且没有明确提示,消费者人身受到损害。二是在上述场所消费时,消费者携带的现金、手机等被盗现象增多。三是消费场所提供的免费或收费的停车场,车辆被盗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在试用商品时发生一些损害事件。
线索提供 吴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