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如果你工作中突然产生了胸闷、胸痛、呼吸困难、全身无力等不适的症状,建议你到医院作个鉴定,如果因工作确实患上了职业病,单位必须无条件为你诊治。4月29日,商水县卫生监督所、劳动局等4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向过往行人宣传预防职业病常识。
当日上午,记者在该县行政路看到,身着制服的卫生监督人员,正忙着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页。“我是做教师工作的,会不会也患上职业病?”毛女士在咨询台前询问。毛女士介绍,她有七八年的教龄了,由于学校教师少,她一天平均要上5节课,这段时间总感到浑身无力。“你可以到卫生防疫站或者县医院去做个鉴定!”一工作人员向她介绍说,如果属于职业病的话,学校要负责给她看病,并无条件报销全部医疗费用。
该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有10大类115种,包括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等。职业病患者大多长时间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多分布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工厂等部门,其中,在纺织厂、面粉厂、饲料厂、煤球场等部门工作的工人,都属于高发人群。如果确诊患上了职业病,职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将视工伤等级,要求用工单位依法作出相应赔偿。
据了解,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是否是职业病,需要到医疗部门作必要的医学鉴定。线索提供 关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