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吴坤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12315盘点“五一”投诉情况时发现,小长假期间消费者投诉主要集中在农资方面,而不在吃、住、游方面。其中,农民购买劣质农资产品的投诉增多,占3天投诉总量的70%。
统计显示,小长假3天,市12315投诉举报系统共接到咨询、投诉、举报等30件,其中咨询15件、投诉10件、举报5件。从受理情况来看,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2%。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假冒农药、化肥、种子、农用机械等方面。
“五一”期间,扶沟县曹先生向12315反映,他在该县某农资店购买的西瓜育苗肥,育种前西瓜种培芽出芽率很高,可是使用该育苗肥营养钵下种后,出苗竟寥寥无几。当他找到经销商时,对方以其使用不当为由拒绝赔偿。眼看着十几亩地的西瓜要误农时,曹先生无奈向12315投诉。
西华县一农民反映,他购买了该县一经销商前往该村推销的棉花种子,迟迟未见发芽。还有太康县清集乡王先生反映,该村村民在太康县常营镇购买的西瓜种,育苗后出芽率竟未达到40%,且出苗后发黄不长。
对此,市12315发布春耕备播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谨慎。首先,应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选购。其次,应认真查验包装和标识。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第三,需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弄清其适用范围、禁用事项和正确的使用方法。第四,注意保留购货凭证和其他单据。一定要向经销者索要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所购农资产品的详细情况,如购买时间、数量、单价、产品的名称、产地、含量等,并当面核对实物与发票所注明的是否一致。如果购买数量较多,最好与经销者签订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能够分清责任。
线索提供 吴顺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