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文/图
本报讯 太康县一家理发店起名“顶头尚丝”,想利用“顶头上司”的谐音招徕顾客。昨日,这家理发店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该县工商部门责令限期2天改名。
当日上午,太康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赶到该理发店。执法人员询问20多岁的店老板为何取这个名字时,年轻的店老板得意地说,他觉得这样的创意店名很能吸引人,至少一眼就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该县工商局专业工商所有关人员说,用“顶头上司”的谐音作店名,无非是哗众取宠。其用语不规范,容易给公众造成误导,产生不良影响,已违反《广告法》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对该理发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2天改名。店老板表示立即拆除牌匾,更改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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