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本报讯 “感谢你们帮我们讨回拖欠4个多月的辛苦钱……”5月18日上午,太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内,太康县马厂镇丁桥村村民丁俊杰等12位农民,手拿9227元工资,连声道谢。
5月4日,太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几位农民工举报,称该县某建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个月之久,请求该大队帮助他们讨回血汗钱。
接到举报后,该大队执法人员对这几位农民工反映的情况认真做了笔录,并赶赴建筑工地,多次约见建筑商,调查核实。经查实,建筑商确实拖欠该县马厂镇丁桥村12位农民工工资9227元。执法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建筑商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当日上午,12位农民工陆续来到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当他们从该大队执法人员手中接过各自的血汗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这些工资能不能要到手,我心里真的没底现在分文不少地要回来了我太高兴了。”丁俊杰激动地说,“真得感谢劳动部门,是你们维护了我们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 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