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田松平
本报讯 如果你发现哪个单位有“小金库”,或单位领导用“小金库”的钱奢靡享受、违法乱纪,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开始治理收缴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金库”。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主要是针对全市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专项治理的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清理中,将主要检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杂志社、出版社等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等。
按照要求,对主动上报“小金库”的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自已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物、税务等相关处理。如果是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了依法进行财物、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也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同时,对专项治理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或是“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直接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在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鼓励老百姓到纪委监察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处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的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