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全欣
“雷人”店名的新闻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些时间本报报道了扶沟一理发店取名“飞发走丝”,被工商部门责令限期改名;而后,太康县一家理发店起名“顶头尚丝”,也被工商部门叫停。
搞怪店名的新闻由来已久:小饭店取名“团伙饭醉”、“无饿不坐”;服装店取名“妩媚穿衣服”、“心存鞋念”……店名千奇百怪,让人瞠目咂舌。这些店名,虽然公众看后会顿感新奇,但大多会让人觉得亵渎了汉字,已经超越社会公共道德底线。
虽说有人称搞怪店名是“民间智慧”的体现,其背后折射出的是创新精神,应多些宽容,不应“抹杀”。对此,笔者认为,创新也要有底线。商家有自主选择店名的权利,也可以标新立异,但作为城市文化氛围和市容市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店名也要尊重文化传统,应格调高雅,起码不能让人看了莫名其妙,甚至产生心理不适。例如一家书店店名为“书式生活”,虽然也很个性,但不低俗、不出格,因此容易被人接受。
工商部门取缔搞怪店名是有法规依据的。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店铺的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文字。今后,商户与其在店名问题上绞尽脑汁,还不如潜下心来努力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我们都知道,传统老字号、企业金招牌,没有一家是靠新奇的名字发展壮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