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青岛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稳定就业的意见》,返乡农民工首次被纳入培训费补贴范围。
《意见》规定,对于正在求职的青岛市返乡农民工,每年可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每人200元~500元的培训费补贴。
此外,青岛市还为失业人员增加了享受培训费补贴的机会。按照青岛市原来的规定,“4045”失业人员一生只可享受两次培训费补贴,其他失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费补贴。现在,失业人员每年可以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培训,2009年,青岛市将组织失业人员2万人进行职业培训。(邓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