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杜欣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淮阳县政府获悉,日前,淮阳县政府下发文件,拨付33万元资金,对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21个单位69名先进个人给予重奖。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资金再紧,不紧安全经费,而拨付巨资兑现奖励,在该县尚属首次。
据了解,该县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明确规定高危行业和烟花爆竹行业较为集中的乡镇,一年内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非法生产致人死亡的,乡镇党政正职、主管副职和安监站站长各奖两万元,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集体记三等功一次;其他乡镇党政正职和主管副职各奖5000元或3000元;对分管辖区内比上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每减少1人,奖县安监局长、公安局长、分管副职各3000元。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管不到位,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制定了降职、免职、调离等惩处规定。
据悉,该规定是去年4月份经淮阳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第一年期限已到,该县县委、县政府召开会议,按文件规定及时兑现了全额安全生产奖励资金。领导重视关注安全、奖惩分明,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