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09〕18号)精神,为解决贫困家庭优秀初中毕业生上学难问题,今年中央、省文明办委托河南大学附属中学继续开办高中“宏志班”。河南大学附属中学高中“宏志班”面向我市招生人数为10名。招生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困难、无力完成高中学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且中招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最高一所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或等级。农村孤儿、单亲家庭、家中有人长期生病或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学生,可优先作为资助对象。同时,被资助对象要符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受资助的“宏志班”学生,中央和省文明办每年向每位学生分别资助3000元和1200元,并且在校期间的学费全部免收,资助款分3个学年统一拨付给承办“宏志班”的学校。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持个人书面申请、特困证明以及学校的学习成绩证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也可向市文明办或县市区文明办直接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查后,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要对受资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状况进行审核。而后由承办“宏志班”的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查,提出预录意见。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按照预录名单,指定有关县市区文明办、教育局在预录学生所在学校和所在村镇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报经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局审批后,由承办“宏志班”的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269650
(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