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个人拿着“小灵通”在外打电话,话费却记在单位办公固定电话的账单上。昨天,记者从市纪委廉洁自律办公室获悉,为杜绝这种隐形的公款支付个人话费行为,对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固定电话的问题我市开展专项清理纠正活动,市纪委日前已就此发出通知。
近年来,一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将个人的“小灵通”与单位固定电话捆绑使用,费用由单位承担,有的还用公款购置“小灵通”。这种损公利己行为,不仅违反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而且损害了党政机关的形象。为此,市纪委6月1日下发《关于纠正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固定电话捆绑使用问题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高等院校和市管国有企业等单位,于6月20前对本单位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固定电话问题进行自查。
这次清理纠正工作由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中国联通周口分公司组成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此次清理纠正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财政拨款或补助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高等院校和市管国有企业。清理内容为个人购买并与单位办公固定电话捆绑的“小灵通”;公款购买、公款报销话费的“小灵通”。
我市专项清理工作分为自查、纠正、总结3个阶段,自查阶段从即日起至6月30日,纳入清理范围的各单位自查,在6月20日前填写《个人购买并与单位办公固定电话捆绑“小灵通”统计表》和《单位公款购买、公款报销话费“小灵通”统计表》,按规定上报各级“专项清理办公室”。纠正阶段为7月1日至7月31日,市、县市区“专项清理办公室”核查和汇总周口联通提供的《与办公固定电话捆绑“小灵通”统计表》和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小灵通”统计情况,然后按照本次清理纠正的政策规定,向有关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凡与单位办公固定电话捆绑的“小灵通”必须解绑。总结阶段,县市区“专项清理办公室”向市“专项清理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并附《“小灵通”清理纠正情况统计表》,市“专项清理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的专项清理纠正工作进行检查或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