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近三个月的酝酿,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的实施细节终于尘埃落定。
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共同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五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境外试点地域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就是指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发生业务时以人民币结算,而在此之前并不允许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发生业务时以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