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应海
近日,石首“6·17”事件有了处理结果,钟鸣被免去中共石首市委书记职务;唐敦武被免去中共石首市委常委、石首市公安局局长等所有职务。(7月25日中国广播网)
在“6·17”事件中,身为石首市委书记的钟鸣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情况,错过了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而唐敦武则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按照相关规定,理当免去这二人的职务。
问题是,这二人被免职后,会不会这边刚摘官帽,那边又戴乌纱呢?或者过不了几天,就又迫不及待地被提拔任用、让其重掌大权呢?这绝非杞人忧天,类似事件已多次上演。
那怎么办呢?我觉得,今后凡是有官员犯错误被处分,那就一律将其放进透明的“玻璃瓶”中,将其免职后的去向、所从事的工作、享受的待遇一律公之于众。如果在相关制度规定的“处分期”内,这些被处理过的官员职务发生什么变化,不管是降职、平调,还是升迁,都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消除公众疑虑,杜绝违规复出现象的发生。
不仅如此,笔者以为,就算这些被处理过的官员过了“冻结期”,符合复出条件,那也要给他们的复出设一道“民意关”,如果老百姓不同意,那就且慢复出!
那么,石首市这两名被免职的官员,现在从事什么工作呢?他们将何去何从?期望能在“玻璃瓶”中看到他们的身影,而不是像谜一样,捂得严严实实的,谁也不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