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陈永团
实习生 赵 倩 宋晗江
本报讯 用别人的身份证与人签下合同后,将价值66万余元的花生油拉走据为己有。8月5日,市公安局经侦民警提审了他们四赴河北邢台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对这起空车配货诈骗案件供认不讳。
■运输途中货物“蒸发”
2008年8月,我市警方接到报案,称28日,河北省司机李某和另一男子在周口骗取某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人员的信任后,签下货物运输合同,承运1500件(价值66万余元)5S压榨一级鲁花花生油运往山西太原途中携货潜逃。我市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经过分析,确立了以车找人、以货找人、控制销赃渠道的侦查思路。
2008年9月1日,我市经侦民警前往河北邯郸市车管所查询得知,涉案货车的挂户单位是邯郸市昌达煤炭储运公司,已转让给保定市一蒋姓男子。经调查,警方排除了蒋姓男子的作案嫌疑。后经多方努力,警方找到了该车司机李某。李某称一河北口音男子雇他做司机,并以他的身份证签下货物运输合同,承运1500件鲁花花生油从周口运往山西太原,途中,那名男子将他骗下车,而后将货物运走。李某回忆,有人给该男子打电话时称其为王某。
■四赴邢台缉拿嫌犯
经过警方上网排查,最终确认河北籍的王某为犯罪嫌疑人。专案组立即组织人员奔赴邢台广宗县实施抓捕,然而王某常年在外,去向不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也在全国外运物流网络和鲁花花生油销售网络上展开全面调查。他们发现,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之间,河北省邢台市和石家庄市相继出现被骗货物,经过对货物来源渠道的摸排,他们将视线集中到邢台市广宗县的高某身上。2009年5月17日,专案组民警从高某处得知,货物正是王某卖给他的。由于王某不断在山东、河北两省间变换住址,我市警方的几次抓捕工作都落了空。他们先后四赴邢台,终于得到王某在邢台市威县的线索。2009年7月17日,专案组民警连夜驱车奔赴威县,将持假身份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线索提供 任君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