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因为一场大病,身为副总的陈先生丢掉了工作。经过劳动仲裁,陈先生虽保住了饭碗,但与公司的矛盾日益深化,公司把陈先生派去当门卫。为此,陈先生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80余万元。日前,上海青浦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行为不当应赔偿陈先生3.5万元。(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