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文/图
本报讯 仅仅需要1个月时间,1棵水葫芦就可繁殖8万棵“子女”,其覆盖水面后会遮住阳光,使水下植物无充足光照死亡,从而破坏水下动物食物链,因此被称为“植物杀手”。8月23日,市民反映有人在郸城街头把水葫芦当花卉卖。但水务、环保部门均称“单株不成害”,无法查处。
当日上午,记者在该县幸福路与新华路交叉口看到,部分花贩在路边摆放有水葫芦,当市民上前询问时,花贩只介绍其是“水莲”,生命力强、好养,价格便宜。一位退休干部责问商贩:水葫芦被称为“植物杀手”,如果长在河里会大量吸取水中的氧气、破坏水中生态系统,它的根吸附重金属等有毒物质,构成对水质的二次污染;叶子覆盖水面,堵塞河道,滋生蚊蝇……对此,花贩不屑一顾:“我卖它是让市民在家里养,没让他们投到河里呀!”
据了解,水葫芦原产巴西,上世纪50年代作为猪饲料被引入我国推广种植,后渐渐开始野生,成为水域难以根治的“植物杀手”。广东、云南、浙江、福建等每年都要耗巨资打捞水葫芦,全国一年打捞费用至少过亿。
针对此情况,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县水务部门和环保部门,两部门工作人员均称,由于花贩是单株贩卖,未投入河道、未造成污染,所以不便执法查处。
线索提供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