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昨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严格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要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双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公款旅游;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健全制度,狠刹“双节”期间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员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和制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抽调纪检监察、纠风、公安等单位骨干组成督查组,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