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 松
本报讯 “我和家人去火锅店吃饭,餐后才被告知每人加收餐具费1元、饮料费1元、餐巾纸费1元,我们12人多付了36元钱。”10月19日,郸城县洺南办事处的李女士气愤地告诉记者,部分饭店巧立名目收钱,让她难以接受。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餐饮单位对收费项目要明示,否则消费者可以拒付。
李女士说,当天他父亲过生日,前来祝贺的亲友较多,在家里做饭太麻烦,就决定到饭店招待亲友。点菜时,李女士为显示诚意,点了很多价格高的荤菜,服务员非常热情,为他们每人准备了一套消毒餐具、一杯豆浆(柠檬水)和一包餐巾纸,客人们也都称赞饭店的服务周到。结账时李女士才发现,除了所点的菜肴外,账单上多出了36元钱。李女士追问得知,每套餐具收1元钱,每杯豆浆或柠檬水1元钱,每加要一包餐巾纸1元钱,全桌12人共计36元。李女士顿觉受骗。
针对这一情况,该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餐饮单位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即使提供收费餐具,也应当提示消费者令其选择,对于豆浆、餐巾纸等附加项目,商家如果没有明示收费的情况下强制收取费用,属违法行为,食客可拒绝付费。
线索提供 赵文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