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本报讯 家住川汇区人和办事处的张秀红,现年58岁,今年3月患脑出血,共花去医药费26800元。她家是低保户,符合大病救助范围,按有关政策,她本人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前几日从川汇区民政局领取了5000元救助款。
据介绍,今年前10个月,川汇区民政局累计救助尿毒症患者5人、肝腹水患者1人、脑梗塞患者14人、心脏手术患者6人、高位截瘫患者2人、癌症患者6人、脑出血1人,其他病种1人。截至10月份,该区民政局共审批大病救助申请36人,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94095元。
川汇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大病医疗救助是针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是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有效措施。凡持有城市低保证(农村低保证、五保证),本人又参加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的人员,除按医疗救助体系规定报销外,剩下的部分,可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救助,享受新型农村(城镇)合作医疗和大病补助“双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救助资金最高限额每人每年为5000元,五保户的起报线为零,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的起报线为300元。
线索提供 魏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