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丽丽
本报讯 昨日,市工商局荷花市场分局在严格依法进行书面和实地核查后,为周口荷花市场四期食品经营户曹岳銮发放了我市第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记者从市工商部门获悉,《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启动,今后,食品流通领域一直使用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将成为历史。
自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经营者必须首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并要求对食品监管从生产、流通到餐饮实行分段管理。其中,食品流通领域由工商部门监管,实行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对食品流通经营者实行照前审批。
按照我省新出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有3种食品经营者需要办理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一是新开业的食品经营者;二是原《食品卫生许可证》到期的经营者;三是自愿更换新证的经营者。对食品经营户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满前继续有效;但若原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或已到有效期,经营户应申请新证。工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工商部门将通过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对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场所、设施要求、人员卫生等进行审核。工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考核通过后便可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为方便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市工商局已在各级注册登记机关设立了办理窗口,开通了绿色通道,并在办证窗口放置申请须知等指导性资料,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此前,市工商局还对全系统办证工作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确保依法依程序快速办理。线索提供 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