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个月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新标准)将开始正式实施。
新标准规定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引发了很大争议。但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新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整个电动摩托车行业的规范发展。
王天顺表示,目前23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中,只有300家已经取得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证,其他大多数企业要么转而生产时速2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要么“下岗”。
12月6日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的有关情况发布了最新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