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日前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期间表示,我国已经开始准备征收环境税了,但目前还没有确定税率和征收的产品范围。业内专家建议,我国应从四方面征收环境税。
环境税有助于治理环境
产生经济效应
环境税,或称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总的来说,它就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然后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环境税的征税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污染对环境的破坏,这必然会影响污染企业的税收负担,改变其成本收益比,迫使企业重新评估自己的资源配置效率。最新调查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各成员国到目前共推出了375种环境税种,如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环境税的优势很诱人,不但有助于治理环境,也能产生经济效应,还能够促使企业改进工艺和加大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竞争力。瑞典1991年开征的硫税,使瑞典的二氧化硫排放比1970年减少94%;美国对破坏臭氧层的氟化物征税,刺激了企业开发新的替代产品;德国的生态税收改革,拉动德国GDP每年增长约0.1~0.2个百分点,就业人口增加25万人。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税税种。尽管车辆购置税、燃油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出口退税等现行税种考虑或部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但主要表现为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规定,调节力度相对较小。而且即便是那些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其税费收入占税收总收入和GDP的比重比发达国家也要低得多,特别是还没有开征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税种,环境税收政策也还缺乏系统性。
我国已着手准备开征环境税
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日前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期间表示,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加大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六大节能减排领域的支持力度。
具体来说,未来中央财政的着力点将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关闭小水泥厂、小造纸厂、小钢铁厂等;二是支持企业进行节能改造,鼓励企业进行污染物控制;三是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其中包括在农村利用沼气和生物质能源;四是加强生态经济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对“三河”、“三湖”的污染治理;五是加快污染监测中心的建设,包括监测机制、监测系统等;六是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及生态环境建设。
朱光耀认为,要完成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需要大量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数据显示,在过去3年中,中央财政每年用于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的支出超过1000亿美元,这还不包括预算内的基建支出。朱光耀表示,“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和支持可再生能源产生的财政支出要远远多于“十一五”期间。
对于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环境税何时开征的问题,朱光耀表示,已经开始准备征收环境税了,但目前还没有确定税率和征收的产品范围。此前,财政部有关专家也表示,环境税明年开征的可能性很大。
专家:中国应该从
四方面征收环境税
关于开征环境税的进展情况,有环保部专家介绍说,目前,财政部、环保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个部委正在研究制定环境税政策。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设计环境税一个最大的难点是税基(污染排放量)的确定。他建议我国应该从4个方面去征收环境税:第一部分是污染排放,环境税税基应该建立在污染排放量的基础上;第二部分是污染产品,对一些有潜在污染的产品,或者一次性消费的资源产品进行征税;第三部分是生态保护税,对一些自然资源产品,如矿产资源开发带来资源破坏,应该征税以作生态补偿;第四部分是碳税。王金南认为碳税可以先看看其他国家的征收方式,我们到2013年、2014年再征也不迟。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