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 刘敏 漫画/文
近日,湖北大冶一学校不顾教师反对,强扣普通教师每人50元,副科级以上每人100元工资用来捐款。一官员称捐款是为民政部门送温暖活动筹集经费,不清楚有没有强行要求。(1月23日荆楚网)
年关将近,送温暖活动照例多起来。困难群体得到帮助,本是好事,但若资助之钱来自强捐,则难免变味。公益慈善之事,未必需要政府这般操劳,放手让民间组织去做。而且,强制性的权力过分插手,教育就是例证,公益慈善岂能幸免?
网友们的留言倒是“豁达”:“当老师的都有过这经历,正常”,“我们这早就年年被捐款,只不过大家觉悟都很高,没人向上反映罢了。”我不能判断强捐究竟是个案,还是如网友们所说,乃普遍现象。
即便是个案,大冶这个事也是一笔糊涂账,学校说是政府部门规定的,政府部门说并未做硬性要求。你说这是理解各有不同,我看根本就是互推责任,推来推去,教师的钱还是照扣不误。
慈善公益基于自愿,这就是说,自由选择是许多事情的基本原则。强制就是取消你的自由选择权,想不想、愿不愿,结果都是一个样,奈之若何。在我看来,做事情方式的不同,也是判断社会性质的分野所在。个案也好,普遍也好,问题很简单:你想要哪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