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丢失财物
饭店物归原主
鹿邑县真源办事处宋女士:3月14日晚9时许,我与客户到县城健康街西段的顺和饭店就餐,走时将装有2.3万元现金及银行卡、账本等物品的挎包落在了饭店。回到家我才发现包不见了,急忙开车赶回寻找。问了好几名顾客,他们都说不知道。后来该饭店老板把我请到了里间,并叫来几名服务员核实,确认无误后,她拿出挎包交给了我,让我清点里面的东西。
原来,我们走后女老板苑红振出来收拾,发现我的挎包滑落在饭桌下,她打开挎包没有发现联系方式,当即把包保管好等人来认领。
晚报记者 侯国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