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全民医保”参保居民个人参保负担将减轻。据4月7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信息,今年我省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达1050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平均提高了2万元,今年我省将加大居民医保扩面参保工作力度,年底力争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今年我省将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此外,属于低保对象的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以及其他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困难居民,财政补助标准将高于普通参保居民。在此基础上,今年我省还将稳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在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础上,各地将合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年底前,省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要提高到6万元;城镇居民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9万元以上;并将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55%以上。
(杨 凌 张晓琪)
本报综合消息 据省财政厅4月7日提供的信息,我省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其中,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15元,达到不低于14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10元,达到不低于60元。
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这次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惠及人口达515万左右。为确保新的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落实,今年各级财政将投入低保补助资金达52亿元。
(田宜龙 马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