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21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从即日起,支农再贷款执行优惠利率可在现行水平上再降1个百分点,以减轻灾区金融机构的财务负担。下调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支持其增加灾区信贷投放。
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时偿还的各类贷款,在2011年6月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银行要将还清贷款的相关信息及时补录入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灾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想方设法保障受灾群众的存款支取。对于持有有效存款凭证的,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