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4月30日,本报以《无名尸暴尸河滩两天无人收》为题,报道了周口市区沙颍河八一路大桥南头东侧的河滩上,一具无名尸体暴晒在阳光下,没有部门愿意收一事。据悉,4月29日记者采访之后,公安、民政经积极协商,已于当晚把无名尸体拉到殡仪馆。
4月30日上午,周口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张留军拨通记者电话,称无名尸体已被拉到川汇区殡仪馆。“你采访刚走,我们就给领导作了汇报,并通过协调公安部门,当晚就解决了此事。”
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刑侦大队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向领导汇报之后,马上和殡仪馆协商了尸体存放时间,并开具了相关证明,殡仪馆把以前的一具无名尸体进行了火化,才腾出一个冷藏柜位。“目前,我们正努力寻找尸源。”
4月30日下午,记者从八一路桥头一商贩口中证实,尸体已于29日晚8时许被人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