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扶沟棉农张女士4月份买来10盒棉花种子,种下后棉苗出芽率低且有枯萎现象。张女士将种子经销商告到工商部门,经调解,她于近日得到200元补偿。
今年4月5日,扶沟县江村镇梁庄村棉农张女士在该村刘某的农资门市部花费250元钱买了10盒棉花种子,并于次日将棉种播育在苗池内。一周以后,她发现棉苗出芽率不高,且部分长出的幼苗有枯萎现象,便向刘某讨说法。刘某说,这批棉种又不只是卖给张女士一人,其他人买的都没有反应出苗率低的问题。“既然只有一家反应,也可能与培养不当有关,未必是棉花种子的质量问题”。刘某坚持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好拿着装棉种的盒子来到扶沟县工商局江村工商所投诉。
接诉后,江村工商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经查,棉种包装盒上无生产日期,种子质量无法保障。于是,工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与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刘某同意将自家培育的棉苗无偿送给张女士栽种并赔偿200元误工费。昨天上午,当张女士从刘某手里接过200元赔偿金时,对此事的处理也表示满意。
线索提供 卢付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