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新政出台
暂停三套房贷
本报综合消息 继北京等地方政府公布楼市调控细则之后,深圳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昨日发布《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不过,此前盛传的如北京一样的限购政策并没有在通知中出现。
深圳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对购买不同套数住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差异化信贷政策,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意见》提出,2010年启动安居商品房建设,对全市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进行年度统筹,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对已出让居住用地加大清理力度,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予以及时处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严禁各种名目的囤地炒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