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沈丘县居民李某,因缺少赌资,买来毒药窜至该县白集镇某村毒狗,被人发现后,他竟然持刀相威胁。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12月20日,李某与牌友相约打牌。因没有赌资,李某便伙同朋友杨某(已另案处理)带上事先准备好的毒药,窜至该县白集镇某村。当李某把毒死的4条家狗装入口袋准备离开时,被当地群众发现。为抗拒抓捕,李某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相威胁,后被群众抓获扭送到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家狗后持刀威胁村民,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线索提供 李克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