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全国总工会官员称,中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财政部专家称,因为统计口径不同导致劳动报酬占比被低估,但承认10年来政府和企业部门分配份额呈现双增加态势,而居民部门的分配份额则有所下降。(详见河南商报5月20日)
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有没有被高估?事实上,凡是统计数据,只要有不同的统计口径,都会有争议的。但即便如财政部专家所言高估,也并没有否定居民劳动报酬下降的事实。
事实上,当我们无法从统计数据上得到确信时,身边的感受是最好的参考。比如,当我们判断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时,明收入显然不足以说明各地公务员招考为何会出现挤破头的现象。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在争论劳动报酬占GDP比例是高估还是低估的时候,不妨先问问网友为何会如此关注,社会舆论反响为何会如此之大。
民众对劳动报酬占比的不满,还来自于劳动报酬分配不公。劳动收入不公有二:一是居民劳动报酬相比国家、资本来讲,比例过小、增长过缓、后者挤占前者;二是劳动报酬在全体劳动者中分配严重失衡,表现在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群体差距上。事实上,如果劳动报酬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劳动报酬即使占GDP的比例再高,那也不能令民众满意。
但无论是提高劳动报酬,还是缩小收入差距,国家相关措施始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比如,今年3月份,由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因为内容过于原则被国务院退回。而据了解,这一文件发端于2004年,却始终未能与公众见面。再比如,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我国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普遍担忧,同时,人们对收入分配领域不公平的现象也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可以说,全社会基本上取得了这样一种共识:当前收入分配的不公和过大的收入差距已经到了需要改变的时候。但原本应由政府出台调节收入分配的措施,迟迟不见出台,而既得利益者——无论是政府和企业,还是高收入行业和群体,面对社会对收入的不满,仍旧继续分享着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