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2010年底前,为全省1889个乡镇全部配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运输设备,2009年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必须于6月30日前全部实现正常运行。
2009年,我省投资5亿多元,率先为全省874个建制镇各配套建设一套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中转和运输系统。据介绍, 6月30日前,全省将对已建成的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正常运行或擅自停运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生态县、生态乡镇、文明村镇等的申报,不予安排建制乡生活垃圾集运项目。另外,社会力量也可参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营与管理。
(李红 郭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