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6月8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以拐骗儿童罪,依法判处葛倩茹有期徒刑一年,葛倩茹当庭表示不上诉。至此,轰动全国的“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婴儿被拐案”画上句号。
5月19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葛倩茹欲收养一名婴儿,遂于2009年11月21日凌晨5时许,来到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身着从该院护士更衣室盗取的医用白大褂,进入该院妇科3号病房,以给张兰芳所生的女婴(后取名为严安哲)进行检查为由,从张兰芳的婶婶屈娥娃手中骗走女婴后,逃离现场。2009年11月30日,葛倩茹在广东省东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拐婴儿被解救。
法院认为,葛倩茹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由于其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好,且没有对所拐的女婴造成伤害,已赔偿严安哲亲属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的意见属实,法庭予以采信,对葛倩茹可从轻处罚。
葛倩茹表示,她对法院对她从轻处罚的审判结果表示意外,并表示感谢,同时对受害人家属对她的谅解表示感谢。出狱后,她将去看望曾被自己拐骗的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