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李瑞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财政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近日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提出将按照《周口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事项管理办法》兑现奖励,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达到10万元。
据了解,自2009年我市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于本月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主动举报的有功单位和个人,除进行现金奖励外,还将按照保密规定做好举报材料、举报人信息的管理,防范和及时制止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目前,全市治理“小金库”办公室共接受电话、来访、信件、网络等形式举报57起,全市立案查处“小金库”38起,已查结24起,涉及24个“小金库”,涉及金额3462万元。已处理36人,对涉及其他有关“小金库”责任人员正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截止到今年5月底,我市共查纠156个“小金库”,金额达9602万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9327万元,已上缴财政56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