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堡/文 张广墅/漫画
扬州市江都药监局局长吕国乐、副局长金道春,于2009年5月26日被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判处徇私舞弊罪,但至今还担任原职务。(6月15日《长江日报》)
近些年来,干部任用制度中的腐败和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可是让罪犯继续当官的却鲜为人见。这种有法不依、包庇罪犯的行为,可以说比犯罪还可怕。所以大家说,对提拔任用“问题官员”的某些领导应像对待犯罪分子一样给以严惩。否则,党纪国法还有什么“尊严”可言?官员的官品官德何以体现?又怎能让人民群众活得“更有尊严”?
总之,为什么要让两个罪犯继续担任药监局正副局长,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向公众解释清楚,还法律以尊严,也让群众“消消气”。当然,对选拔任用“问题官员”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机制更应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这样才能彻底铲除“问题官员”产生的土壤,好让那些执法如山的老实人走上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