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郭坤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工作于7月1日开始,申报时间截止到9月1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门诊重症慢性病评审的申报对象范围是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患有恶性肿瘤(自患病之日起5年内需放化疗者);慢性肾功能不全;异体器官移植;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肝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风湿病(包括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的人员。
这位负责人介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逐人进行审核对照,对审核通过的人员下发《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检查通知单》。申报人员携带检查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就体检结果进行评审,对符合病症评审标准的参保人员办理《周口市市直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证》。
他提醒,申报人员申报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4张,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期间本人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由病案室审核盖章确认。
以往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的参保者,在新的《周口市市直职工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证》没有换发之前,老证继续使用,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