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个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拟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对《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除了对经营者及协会等单位进行规范外,对个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惩处也进行了明文规定。
国家发改委6月底通报,由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被罚款100万元。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这是对价格违法者最严厉的处罚。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监察司司长许昆林在当时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价格违法处罚力度将加大,处罚金额将提高。
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中已将对企业的最高处罚金额在没有违法所得时提高到了200万元。
(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