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晨
本报讯 我市部分“特权思想”严重的公务用车司机可要注意了,今后谁再开“特权车”、“霸王车”,交警部门将重点予以查处。违法严重的,还要拖累本单位。7月30日上午,我市集中整治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启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对所有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军警车辆和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对公务车辆以及公务人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闯禁行、逆向行驶、越线压线、乱停乱放、乱鸣喇叭、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警灯乱闪、警报乱鸣等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抄告一起。
据悉,在此次开展的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与军分区、武警部队密切配合,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全年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单位降低精神文明评比档次,直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提高其交通违法成本。公务用车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尚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线索提供 许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