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开展节能改造,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对没有完成“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既改”)目标任务的城市,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管理部门要签订2010年采暖期前完成改造目标分解任务量承诺书,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各有关地市每月最后一天向省建筑节能项目办公室书面上报既改项目进度统计报表,省项目办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网上公示,对既改工作成绩显著的城市和单位在项目申报、评先评优、示范推荐等方面优先安排;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分配时执行高系数奖励资金额度(比例)对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奖励,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城市不得申报相关国际或国家、部、省级奖项。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将对纳入省政府考核范围的建筑节能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和检查,每月督查一次,督查结果报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和主管市长。对没有完成“十一五”既改目标任务的城市,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