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独塘乡耿河村村民耿照启: 2005年6月,我诉衡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胜诉后,由于债务人衡某等人长期在外躲避执行,致使该案申请执行后久执未果。2009年11月,我找到太康县人民法院院长袁亚坚,诉说了自己的情况。随后,袁院长一面为我申请司法救助,一面派执行人员,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其间对被执行人衡某采取两次强制措施。迫于法律的威慑,日前,衡某等人先后将20多万元的执行款交到法院。在此,向太康县人民法院表示感谢。晚报记者 张洪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