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连日来,网友“花开静无声”在周口某论坛刊发的帖子《副局长酒吧里耍特权 小姐只因不让摸挨巴掌》,让商水县教体局“副局长”李西成陷入了“巴掌门”,工作和生活被搅得“一塌糊涂”。
昨日,深陷舆论漩涡的李西成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帖子内容纯属造谣诽谤。记者调查发现,此事确系子虚乌有,是有人恶意通过网络进行的人身中伤。
网友发帖
小姐不让摸 挨“副局长”一巴掌
8月21日17时19分,网友“花开静无声”在周口某论坛发表了题为《副局长酒吧里耍特权 小姐只因不让摸挨巴掌》的帖子。
帖子说:“今天下午(指发帖当日),(周口市区)交通路与大闸路(现为汉阳路)某歌厅来了几位贵客,迎宾把他们安排到202房间,随后按客人们的要求喊了几位漂亮的小姐,经过客人们的一番挑选后,留下3位。小姐刚坐下有位男士就乱摸,那名蓓蓓(化名)是刚来的,不好意思,就拒绝聊,可这位先生很生气地打了蓓蓓一巴掌,其他的陪同人员就说,这是我们商水县教育局副局长李西成,在周口、商水是比较有名气的领导,黑白两道谁敢惹?有的是钱,李局长上面有后台。蓓蓓只好忍受李局长的打骂后离开了房间。”
帖子刚一发出,就有不少网友相继浏览、跟帖,一夜间,仅跟帖数量就达到50余条。
跟帖回应
单位力挺当事人“严正声明”
8月22日11时56分,网友“飞鸽”在该论坛上以《关于所发“教体局副局长在歌厅殴打服务员”的严正声明 》为题,跟帖回应。
该帖说:“看过此帖,我本人及亲朋好友都非常气愤。现将我昨天下午(指发帖当日)行踪给发帖人及关注此帖的网友作以回答,请广大网友对该帖内容的真伪加以辨别,以免对我造成更大的伤害。
2010年8月21日,下午1时到下午6时,我和原(商水县)教体局局长李源潮、副局长张海森,(商水县)组织部副部长杨良成,教体新城经理孙国强在周口中英文学校对面教体新城售楼部说话,直到下午6时我才离开。而发帖所说打人事件发生时间是21日下午。21日下午5时19分该帖已经发出。在此期间,本人根本没有出过商水,如有不信者可以与他们几位联系,或者直接到商水加以调查,以辨真伪。
我本人保有对发帖人依法起诉的权利,将依法讨回公道。发帖人所说打人事件请直接与公安机关联系,我本人也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
随后,署名“教体局”的网友以“商水县教体局”的名义发帖,证实该县教体局主任科员李西成(网名“飞鸽”)帖中所说属实。
8月22日下午,该主题所有帖子被网站删除。
记者调查
当事人称帖子对他影响很大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帖子中提到的商水县教体局“副局长”李西成。李西成称,署名“飞鸽”的帖子是他本人发的,22日得知有人发帖说他打人后,他很气愤,立即跟帖回应。同时,记者从李西成处得知,网名“教体局”的帖子确实是他所在单位——商水县教体局发的。
李西成说,帖子一出,对他的生活、工作、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妻子相信他不是那样的人,但同事和朋友都用别样的眼光看他,“我当天就没去周口,连孩子都哭着说,我爸爸是冤枉的!我很难过,有时我想到了死”。
随后,记者采访了帖子中提起的8月21日和李西成在一起的那几个人。教体新城项目部经理孙国强承认当天下午他们是在一起的。该县教体局副局长张海森也称,他是当天下午6时许见的李西成。
之后,记者来到网友“花开静无声”反映的汉阳路那两家歌厅采访。在第一家歌厅,杨经理称他不知道那天发生过打人一事,并带记者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天15时至18时,该歌厅202房间只有3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他们还出示了学生证。而且他们那里没有叫“蓓蓓”的女服务员。在另一家歌厅,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歌厅没有202房间,也没叫“蓓蓓”的女服务员。
记者随即多次联系网友“花开静无声”,但一直没有联系上。
报案起诉
当事人遭遇立案难
李西成说,《副局长酒吧里耍特权 小姐只因不让摸挨巴掌》一帖已对他本人构成诬陷,他曾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但警方称没法立案。他到该县网警大队反映,希望立案调查发帖人的IP地址,但网警认为他应该先向法院起诉,待需要警方调查取证时再予以配合。
昨日,李西成到商水法院提起诉讼,一名法官告诉他“无法立案”,原因是,作为自诉案件,法院不负责调查取证,应由原告提供相关证据。此外,发帖人用的不是真实姓名,而是网名,即虚拟姓名,按照法律规定不能达到立案标准。
对此,李西成很困惑,“难道谁都可以在网上乱发帖子,肆意造谣诽谤他人而无人管吗?”
商水县公安局法制室马主任说,李西成如果想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向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案,如构成立案标准,他们会会同公安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取证。
各方说法
网上发帖恶意诽谤触刑律
几天来,《副局长酒吧里耍特权 小姐只因不让摸挨巴掌》一帖成为该论坛“热帖”,不少网友跟帖发表看法。
网友“大鹏”说,坚决反对和谴责诽谤、诬陷行为,倡导文明上网。网友“晨之风”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建议查个水落石出。网友“有饭没饭”说,鼓励当事人站出来把事情说清楚,不能让好人受冤,坏人得意,也不能让坏人漏网,好人受气。
记者就此事向商水县纪委有关领导进行了通报。该领导表示,县纪委也很关注这个帖子,他们会对帖子内容的真伪进行辨别后,再做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
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认为,网络诽谤案造成的后果多比现实诽谤案的严重,受害者提起自诉的难度也更大。如果不借助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手段,受害者根本无法锁定匿名诽谤者,自然无法取得有效指控证据。
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中海认为,如果是有人捏造事实,在论坛上发帖故意诽谤李西成,给其人格尊严造成不良影响,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认为,由于目前我国网络监管体制尚不成熟,没有出台相关法律。像网民在网络上的举报,到底属于网络监督还是网络诽谤,属于哪个职能部门调查的职责,至今一直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