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纠正的可从轻处理
□晚报记者 孙建珍
本报讯 9月1日,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综合整治黄滩动员会召开,标志着我市中心城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试点工作第一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结束,并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调查摸底阶段。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8月21日起,以川汇区史滩村、市经济开发区黄滩村和市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工地为试点进行集中专项治理,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和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在宣传发动阶段,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支委会、村委会、党员干部会、村民大会,在《周口日报》、《周口晚报》、周口人民广播电台、周口电视台开设专题和专栏,有关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发放、张贴《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900多份,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据了解,在调查摸底阶段,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联合调查组进村入户,以区、乡(办)为实施主体,以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为执法主体,以村(组)为单位,对各类用地和建设情况逐户逐宗进行登记编号,设置界址村志,填写相关表格,绘制现状平面位置、宗地草图,做到一宅一表,表图一致,户主户口本与身份证相符。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在10月10日以前,主动向专项治理办公室申报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并自行纠正的,可从轻处理。主动申报期内拒不申报、拒不纠正、顶风作案或扰乱执法、暴力抗法的,一经查实依法从速从重处理,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对违纪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