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猛
本报讯 项城老汉张某在村外遇到精神病女潘某,一时贪财竟伙同他人将潘某卖给他人为妻。正当他拿着不劳而获的600元钱沾沾自喜时,被人告发锒铛入狱。8月31日,记者从项城市人民法院获悉,因犯拐卖妇女罪,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600元予以追缴。
现年61岁的张某,系项城市王明口镇人。2008年7月份的一天,张某吃过晚饭在村外闲逛时,看到不远处有一位女子拿着一根树枝呆站在地头。见张某走近,该女子笑嘻嘻地看着他,并和他打招呼。张某上前询问时,发现该女子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由此断定其是个精神病患者。当晚,张某将该女子领回家收留。
两天后,邻乡村民吉某(已判刑)到张某家收购兔毛时,得知被张某收留的女子是个精神病患者,便商议由其联系,将该女子卖给他人为妻,得来的钱二人平分。起初,张某坚决不同意,后在金钱的诱惑下,张某答应下来。随后,在吉某的牵线搭桥下,张某将该女子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项城市王明口镇的金某(另案处理)为妻。当天晚上,金某与该女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张某得赃款600元。
案发后,张某得知该女子是项城市丁集镇村民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无性保护能力),因其家人看管不严溜跑出来迷了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妇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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