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就台湾女星贾静雯与前夫孙志浩争夺女儿“梧桐妹”监护权的官司做出裁决,裁定“梧桐妹”由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贾静雯认为判决不公平。
法院认为,贾静雯跟孙志浩都有相当丰富的资源可以照顾女儿,但是无法认定到底“梧桐妹”跟父母哪一方比较亲近。法院最终判定两人共同监护。而孙志浩提出的“让梧桐妹到美国就学”是一大优势,所以法官暂时判定双方共同监护,孙志浩是主要监护人。法院宣判后,贾静雯表示会继续上诉。(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