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因醉酒“两次进宫”的尚某,出狱后不思悔改,不仅再次醉酒驾驶,还撞伤多人驾车逃匿。近日,尚某因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郸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嗜酒如命的尚某曾两次酒后失控,制造事端,被判入狱。1992年,尚某因醉酒后寻衅滋事,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2年,尚某醉酒后强奸未遂,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后,尚某仍然见酒必喝,每喝必醉。2009年9月13日20时许,尚某和朋友一起到郸城县城某KTV歌厅喝酒、唱歌,在醉酒的状态下,借故拿走朋友的车钥匙,开车上了街,途中倒车时与一辆夏利车相撞,他见情形不对,立刻驾车狂奔。途中,不仅撞到行人张某,还将行人闫某撞倒挂在车下拖行了20余米,直至多人拦截,尚某才停下车。见闫某被人从车轮下救出,尚某快速驾车逃离现场。据悉,该事故不仅造成夏利车受损,还导致张某轻伤、闫某重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尚某醉酒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后果,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其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 梁瑞 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