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国内/视点
 
 
 
2010年9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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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送女儿进精神病院内幕
朱金红至今被关在这座精神病院的5楼
  朱金红在被控制期间偷偷塞出来的求救信和遗书

  女儿被亲生母亲以“精神有病”为由送进了精神病院,试图逃离时,写下求救信和遗书,其中提到母亲这么做的原因可能是为了获得自己手中三套总价数百万元的房产所有权。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件,不是文学作品里的虚构,而是发生在南通的真实事件——近日,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播出《一份来自精神病院的求救信》专题节目,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面对镜头,女儿朱金红的朋友、同学、同事和律师,以大量证据直指“罪恶”和“冤屈”的客观存在;母亲唐美兰,则在哭着咬定女儿有病的同时,公开表示“只要女儿把房产交给她,就接她出院,否则就是没有好透”。而作为当事人的朱金红,始终没有出现在电视里,为她“治疗”的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强硬地拒绝了央视同行探视的要求。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探访。

  

  同一事件的几种版本

  律师、大伯和朋友们的讲述

  

  以下文字,完全是记者根据连日来采访朱金红律师沈如云、大伯朱颂林和她的同学、同事、朋友们时的一些记录整理而成。讲述者众多,但内容指向几乎一致且互为验证,他们勾勒出的,或可视作朱金红事件全程的一个版本。

  朱金红,女,1968年12月生,江苏省南通市三余镇人,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毕业。2000年9月赴日本结婚、生子,后一直侨居日本,为日本永久居住民。2007年,因受经济危机影响失业回国后,朱金红准备收回原先由其母唐美兰代为经营的北京、上海、南通三处房产,价值600余万元。

  从这一年开始,“朱金红得了精神病”的消息开始从其母唐美兰、姐姐朱凤、朱惠等人的口中传出。朱在南通的同学、朋友等人不时会莫名其妙地接到电话,被告知这一“最新消息”。远在东北的大伯朱颂林,也曾接到唐美兰的电话,她在那头让一个自称精神病院医生的男子“证实”朱金红有病……其间,朱金红一位知心好友曾为此善意地“骗”她到医院做检查,结果是毫无问题。

  2008年12月和2009年5月,彼时分别租住在南通北郭新村和在北京处理房产事宜的朱金红,两次遭遇有唐美兰携姐姐、姐夫以及陌生男子等人参与的疑似“绑架”,两次事件都惊动了当地110,唐美兰对出勤民警宣称女儿有病,必须送到医院看病,而无视劝阻。所幸,在热心人士的帮助下,朱金红两次都得以逃脱。

  今年3月5日,从日本回国的朱金红第三次在南通遭遇娘家人的疑似“绑架”,并在3月8日被强行送到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至今已逾半年。且在朱入院次日,唐美兰就向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朱金红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期将其名下所有财产交由她打理。此案历经波折,最后不但在司法鉴定环节没有结果,更因唐美兰等人中途退庭而以撤诉处理。

  入院后,朱金红多次找机会向朋友、同学求救,并委托他们找到了之前有过接触的上海亚太长城律师事务所南通分所沈如云律师,请求法律援助。但由于作为监护人的唐美兰始终坚持朱有病,而在没有第三方再次对朱作出精神鉴定的情况下,南通第四人民医院同样一直认定朱有病。

  时隔多日,事件随着热心人士疾呼、发帖而渐渐引起各方关注。“放人”的声音四起,有关部门甚至就如何放人问题多次召开由人大、政法委、法院、妇联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但南通第四人民医院尽管已经承认朱“具备了出院条件”,但根据行业常规必须“谁送来谁接走”,否则坚决不放人。一方面是唐美兰认定必须在朱签了财产转让委托书后才接人;另一方面朱金红抵死不愿跟娘家人走,因为她担心回家将面临更不可测的危险,事态长久陷入僵持,朱金红继续在医院里度日如年。

  最新的进展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一边继续做唐和朱的说服工作,希望最后结果仍能按照所谓“常规”进行;一边勉强同意相关部门8月25日协调会上所决定的,由朱的同学朋友,在签订了一系列承诺书后接朱出院。但由于还要“完善治疗过程及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时间至今迟迟未定。

  

  母亲唐美兰的讲述

  

  当然,对于上述的这个版本,事情的另一当事人唐美兰有自己的说法。

  在《经济与法》节目里,唐美兰表示,“哪一个亲生女儿没病舍得说她有病?我最光彩最荣耀的是我这个小女儿,没想到我女儿对我竟然这样,我跟谁讲啊,讲的清楚啊?”她说,朱金红确实患有精神疾病,而得病的直接原因,可能是2005年在广东遭遇了一次抢劫。当时,朱金红的日本丈夫被派往中国工作,朱金红则随他在广东生活,“3月份被抢劫的,9月份就得病了,他说那个男的外面还有外遇呢,丈夫要药死她,晚上睡觉,就觉得丈夫天天给她打毒针。”

  尽管是这样的情况,但唐美兰却说女儿没有意识到她自己有病,外人也很难从表面上看出来。“她就是妄想精神分裂症,你看是一时看不出来有这个病的。”这样的情况断断续续,后来朱金红还是与日本丈夫离了婚。至于女儿说唐美兰几次强行带走她,也是朱金红怀疑自己的母亲要陷害她。唐美兰说,女儿离婚后行踪不定,做母亲的担心她出意外,就想带她到医院治疗。因为怕女儿反抗,唐美兰特意让当时在派出所当民警的大女婿开了小女儿有精神病的假证明。

  

  这是个怎样的母亲?

  

  与唐美兰打交道是在9月11日下午,记者费尽周折拨通了她三余镇家中的电话,向她道明了身份。“记者啊,我不需要记者。中央台的记者骗了我,电视里全是胡说八道,我要去北京,找派出所告他们……”然后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喊,而两秒钟之后,她的语调又恢复平静,“你说你是哪里的记者?南京的?噢,那可以的,我可以对你讲的。”又是两秒钟之后,“你几个人来的?要我认识的人带过来,不然不见你。有证件?现在证件全是假的。”记者一番苦口婆心劝说之后,“好吧,那你来吧,我的地址在……”

  三余镇距离南通市区约60公里,路程过半时记者手机响了,“你是刚才那个人啊?”在得到记者确认后,突然提高了声音,“你不要来了,你来干什么?我不见你,肯定不会见你……”记者又是一番苦口婆心地劝说,“你不要来,我肯定不会见你。”电话随即挂断。

  实在不愿就此与老太擦肩而过,记者硬着头皮继续赶路。幸好,一进三余镇境内,说起住在团结新村的唐美兰竟有不少人知道,一路由着指点七拐八绕,然后在泥泞乡间道路上步行20多分钟后,唐家那气派显眼的二层小洋房已在眼前了。

  小楼内虽灯火通明且时闻咳嗽低语,却始终没人应门。十几分钟后,终于走出一位老者,看来正是在整个事件中低调得近乎消失的唐美兰的老伴、朱金红的老父朱仲岩。他告诉记者唐美兰不在家,在记者表示刚刚看到其人后改口,“现在太晚了,不见”。

  无奈之下,记者开始和附近的邻居攀谈,谁知刚聊几句。身后小洋房的二层楼平台上传出了唐美兰的声音,“你们在干啥?快走,说不见你们,你们还来干什么?”平台上很黑,不见人影只闻其声,“我不要采访,中央台骗人,记者骗人……”

  隔空对话间,一辆警车闪灯而至,4位民警迎着记者这张生面孔径直走来。记者原想是不是说话声叨扰了哪位休息的老乡,谁知报警者竟是唐美兰,她告诉民警说有陌生人在她门前闹事。民警显是知情人,听完记者的陈述例行公事地检查了证件后,开始对着楼上的唐美兰喊话,证明记者身份。

  “啊,真是记者啊,那我可以接受采访啊。”然后嘀嘀咕咕几句,“不行,我为什么要接受采访,北京那几个人也是记者,我当他们是亲人,还打算留他们吃饭。他们倒过来骗我老太婆,在电视里说假话,我要去北京告他们……”

  平台“发布会”之后,记者和围观的邻居谈起唐美兰。

  “她和我们不是一路的。”一名再三确认自己身份不会被泄露后才肯开口的老人说,唐美兰嫁到村里几十年,和周围邻居关系很不好,基本上很少有人和她往来。“喜欢占人便宜,人家还不敢惹她。吵闹起来,没人能搞过她。”另一位女性邻居表示,“我们平时看到她绕着走”。据她表述,唐在三余是出名的凶悍,骂、哭、打滚、跳粪坑和大河这几个绝招让她在大多数战役中所向披靡。而占便宜几乎已经成了此人生活的一部分,曾经创造过自己在人家门外摔断手指,却以被这家人打伤为名上诉法院,最后成功得到3000多元赔偿的骄人战绩。

  当记者准备离开团结新村时,两位老者绕开唐美兰家,悄悄地追上记者,言语恳切地说:“你们一定要救救这个孩子,让她早点从医院出来,她太可怜了……”

  

  关于朱金红事件的4个疑问

  

  直到今天,朱金红事件所能为公众所知的部分,让大多数人在义愤填膺的同时,更疑窦丛生。对于几个最为关键的问题,记者将一些采访所得如实列出,未必释疑,或可解惑。

  1.朱金红到底有没有病?

  这是整个朱金红事件的症结所在,也是当事双方的矛盾核心。

  朱金红曾经的同学兼同事晓彤(化名)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朱的精神状况包括思维能力绝无问题。求学、应聘、工作、出国……在晓彤眼中,朱金红是一个聪明勤奋的同学乃至榜样。2007年年底的某一天,唐美兰突然找到晓彤,告诉她朱金红得了精神病,这让她无比震惊。“我带她去医院看了,为了不刺激她自己也挂了号,但结果是我们两个都没问题。”

  当然,与这相对的说法来自唐美兰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前者坚持说朱金红有长达4年之久的精神分裂病史,经常怀疑有人要害她;后者在多次公开场合宣称,根据院方的诊断,朱金红的确有精神病。

  除了个人讲述,唐美兰几乎没有其他论据来证明女儿有病。仅有的派出所证明也是唐美兰女婿朱健偷盖公章出具的假证明,为此朱健受到了严重处分,被开除出警察队伍。

  2.朱金红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今年3月9日,唐美兰迫不及待地把女儿告上法庭,希望能判定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改由她获得所有财产处置权后,除了唐之外,朱金红和她的律师沈如云也在焦急地等待着结果。“如果最后判定唐败诉,或是驳回她的诉讼,就意味着朱金红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她就可以离开医院。”

  然而,就在事实越来越指向“朱金红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据不足”时,唐美兰和其律师在庭审中强行退庭。

  然后,在唐美兰没有提出撤诉的书面申请而整个案件审理程序完整的前提下,法院还是以撤诉了结了此案。沈如云得到结果的当天惊诧莫名,她告诉记者,即便唐美兰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民诉意见》,如果当事人撤诉损害了他人重大合法权益时,应该不予撤诉。本案的审理正关系朱金红的基本人身权利,她急需法院的判定来为自己“验明正身”,换回自由。“怎么能如此轻率地以撤诉结案?”

  3.凭什么对朱金红“强制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根据该条文,在不存在任何证据表明朱金红行为已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且无任何法定程序认定朱金红有精神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情况下,对其实行先强制治疗后认定的程序,及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4.朱金红既然已具备出院条件,为什么迟迟不能出院?

  近日,南通四院院长张兵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张兵首先坚持认为,当时收治朱金红时,经过了医院的一系列检查,确认其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后,才收进医院治疗的。而经过半年治疗后,“这个人现在病情比较平稳,致幻性减弱,可以出院了”。

  张兵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障碍就是其母亲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导致朱金红只能继续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这样的“死结”,都源于一个“行规”。那就是只有监护人可以将精神病患者接出院。张兵院长说,在北京、上海等有立法权的城市,都有类似的《精神卫生条例》,规定精神病人出院,必须由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签字确认。而像南通等全国许多没有《精神卫生条例》的城市,在全国没有出台精神卫生法的情况下,都是严格按照这一已实行多年的“行业惯例”来执行的。“唐美兰不愿接女儿出院,朱金红离了婚,孩子只有13岁,所以朱金红的监护人只有唐美兰,没有第二人。”张兵也对朱金红出院问题感到很无奈。

  “抛开朱金红是否有过精神病这个争议话题不谈,但她现在已经有了出院条件,这一点很明确。那凭什么因为一个行业的常规,因为一个法律的真空地带,就可以置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于不顾?凭什么因为唐美兰意图赤裸明显,态度简单粗暴的所谓坚持,就可以任由一条生命在精神病院的大门内凋零?”这是所有关心朱金红命运的人共同的诘问。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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